ONE
导语
“免费听课,登记信息就送礼品”
“这项投资高回报、低风险,
把钱投进去准没错”……
这样的套路是不是很眼熟?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
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低
又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
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
面对各类新式骗局
非常容易落入不法者的圈套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典型案例
来看看打着“养老”旗号的诈骗行为
TWO
案件简介
2020年5月,被告人欧某某注册成立湖南某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并在公司一楼门面设立某某百货超市,在公司二楼设立办理集资业务的场所,被告人苏某为该公司业务员。
由苏某等业务员负责在永兴县城内针对老年人发放宣传单或拨打电话,以超市开业发放礼品等为由,吸引老年人前往某某百货超市,进而宣传某某集团旗下的生态养殖场、驾校等产业,随后以每月1.5%-2%不等的利息,诱使客户签订名为“品牌代理商”,实为到期还本付息的投资协议进行非法集资。其实,欧某某所称某某集团旗下的生态养殖场均非其所有,在非法集资期间,欧某某虽名义上为某某驾校的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未对该驾校进行经营管理和投资。
经查实的非法集资对象共94人,非法集资金额350万余元,实际造成损失320万余元,其中苏某非法集资38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苏某退赃2万元。
THREE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某系此案件主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故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系此案件从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欧某某集资诈骗款人民币三百五十万余元发还被害人;追缴被告人苏某犯罪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近年来,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不高,又有一定的养老钱,通过各种诈骗手段骗取老年人的案例层出不穷。为了达到目的,他们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再施以小恩小惠,不少老年人被犯罪分子“洗脑”后瞬间破防,辛劳一生的积蓄一夜之间“清零”,身心和家庭皆受重击。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老年人切勿“贪图小利”,不要被犯罪分子营造的虚假宣传以及高额回报利诱,要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而为人儿女的朋友们也应常回家看看,毕竟再多的反诈宣传和案例总结也比不上你在父母身边真切温暖的陪伴。